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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县朱****点击查看处理厂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2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对**县的10****点击查看处理站日常运营、设备维修、维护、药品、水电、水质检****点击查看处理站内部环境的清洁等工作,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原区**南路238号3号楼1401室 | ****点击查看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后1年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组长: 张六成 其他评委成员:李金环,蔡凤娟,刘惠文,张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点击查看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
收费金额:70992.00元元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产业聚集区行政路东段北侧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9919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裕丰路西段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0996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娄先生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