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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雨**全域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草坝镇石坪村道路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雨**草坝镇石坪村;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项目主线起于草坝镇石坪村羊老坪,起点与国道G351相交,起点桩号K0+000,****点击查看园区规划**道路,经茶叶交易市场、石坪村,****点击查看园区规划道路相接,终点桩号K0+897.323,路线全长0.897公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雨****点击查看街道双创东路66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7016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万科路5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248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的附件。可通过以上公布的电话,在工作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122449069.docx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yw8C5nVyGNy4d9tVJy1R2A提取码: nr1x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