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点击查看 | 通过 | |
| 2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投标人声明,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声明签字盖章”的要求,不通过资格评审。 |
| 4 | 广****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7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8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9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10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11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12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13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不通过资格评审。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1月23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27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3531
联系地址:**市**区南村镇市新路29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2221
联系地址:**市**区****点击查看住建局二楼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