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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法院于2026年6月23日裁定受理****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上京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6月30日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接管、****点击查看公司财产。上京公司一批危险废物需依法安全处置,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破产清算项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贮存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号****点击查看公司厂区
3.危废概况:本次拟处置危险废物包括下水道固态危险废物、桶装液态危险废物。因债务人停产后管理资料缺失,暂无法准确确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应代码及具体成分;投标人可在现场踏勘时自行抽样检测,判别危废类别、成分及危险特性,据此评估处置工艺与投标报价。
4.招标范围:上京公司厂区内全部危险废物的处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危废检测、包装、装卸、运输、贮存、处置、环保合规手续办理及全部税费等工作,实行一次性总价包干。
5.处置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处置方式(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等)、接收处置地点及完整处置周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及经营规模能够覆盖本项目拟处置危废,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与拟处置危废相适应的处置设施、技术和工艺;
4.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能力,或承诺委托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5.近三年无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生态环境领域失信惩戒名单。
三、现场看样
统一看样时间:2026年10月8日上午11时(仅组织本次统一看样,不再另行安排单独看样)。有意向投标人须提前与管理人预约登记,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进场;未预约登记、未在本次统一看样时间到场的,视为放弃现场看样权利,管理人不再接受后续看样申请。
现场看样过程中投标人可自行抽样检测,全部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看样现场期间应遵守厂区安全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看样过程中的人身、财产风险及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7:00(**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
3.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处置工艺及设施简要说明;
(5)运输方案;
(6)投标总价(一次性包干价);
(7)处置周期及服务承诺;
(8)近三年无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9)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佐证材料。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少于30日。
五、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小组将综合考量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处置能力、报价水平、处置周期、服务保障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六、其他说明
本招标公告仅为招标邀请,不构成管理人对任何单位的成交承诺或合同要约。
中标单位确定后,双方依法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律师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6066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科技园10****点击查看事务所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