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询价公告

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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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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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氟新材料****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询价公告

为做好**县氟新材料****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作,拟启动**县氟新材料****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现对该工作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氟新材料****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类型:服务类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规划用地20.5亩,一期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建设研发楼1座、辅助用房1座、甲类车间1座、仓库2座及其公共辅助设施。

需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最新编制指南要求,如实、认真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供甲方报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③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④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⑤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⑥结论。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资信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状态。

2、报价单位须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文件编制技术单位备案,须提供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备案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合格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

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 2025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方式:1、线下报送或邮件报送 ;2、线上报送(服务类3万元以下需线下密封报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需盖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线下报送需提供)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价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2.询价小组成员

江先生 183****点击查看9326

张先生 137****点击查看7853

谢女士 187****点击查看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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