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防水质量技术咨询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防水质量技术咨询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6-08-18
四川****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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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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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防水质量鉴定服务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 **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防水质量鉴定服务
名称
采购人 ****点击查看 采购人联系电话 028-****点击查看1132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17日
公示期 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0日 响应最高限价 94000.00(含税)
(元)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 经评审的 综合评估得分
及排序 (元) 响应报价(元)
第一名 ****点击查看 90000 90000 /
(含税) (含税)
第二名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3100 93100 /
(含税) (含税)
第三名 **大****点击查看公司 94000 94000 /
(含税) (含税)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响应人名称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响应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2047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2.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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