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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化学工业区绿色智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齐鲁化学工业区绿色智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一期);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点击查看77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齐鲁化学工业区绿色智能安全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点击查看77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以全面做好齐鲁化学工业区绿色智能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为目标,项目实施范围覆盖齐鲁化工区,落实抓重点、抓要点、重成效的需求导向,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数据交换规范(试行)》等国家行业要求,聚焦“安全风险管控”“封闭化管控”和“应急协同”应用,立足园区实际情况,以充分利旧为原则,基于数字孪生建设理念,围绕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基础设施(数字孪生****点击查看园区可视化数据(数字底座)、管廊安全监测预警、应急设备、供水供热管线管理、风险态势综合评估及环境监测等方面,****点击查看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提升园区整体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及服务水平,****点击查看园区安全、应急、封闭管理薄弱环节,****点击查看工业园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5月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点击查看
联系人:左智文
地址:**省**市**区稷下街道鹏翔大厦1179号
电话(传真):0533-****点击查看51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大道 772号甲10
联系人: 刘梦臻
电话(传真): 0533-****点击查看789
3. 监督机构: 淄****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
地址: **省**市**区稷下街道鹏翔大厦1179号
联系人: 郭鹏
电话(传真): 0533-****点击查看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