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点击查看**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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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县永**北二环大转盘
| 项目名称 | **县现代农业产业****点击查看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点击查看**委员会**村 |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 评价单位 | ****点击查看**公司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概况:
总投资2814.77万元,环保投资为33.15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固废等。 《报告表》提出,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截洪沟,施工废水、施工场地雨水收集至临时沉淀池(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等,不外排;施工****点击查看粮库现有化粪池(20m3)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管网,进入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和**村、杨伍村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名称、施工时间、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噪声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重要信息,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文明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粮食烘干废气、大米加工废气、面粉加工废气、检化验室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 (1)有组织排放 项目共设置8根高度均为19m的排气筒,其中DA001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热风炉废气;DA002排气筒排放粮食烘干和筛分废气;DA003~DA005排气筒排放大米加工废气,DA006~DA008排气筒排放面粉加工废气。 《报告表》提出,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率99%)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和表4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粮食烘干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热交换器冷凝水蒸气,烘干生产线筛分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烘干废气和筛分废气最终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处理效率99%)处理后由DA002排气筒排放;大米加工设备、面粉加工设备均全密闭,设备自带负压风管和布袋除尘器,大米加工和面粉加工各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收集率90%、除尘率99%)后通过DA003~DA008排气筒排放,《报告表》分析,DA003~DA008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和相应排气筒的等效排放速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报告表》所述,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湿粮卸料、去杂清理粉尘,烘干后的原粮和加工后的大米输送、料仓进出料、包装粉尘,检化验室废气,以及大米加工和面粉加工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报告表》提出,粮食烘干、大米加工、面粉加工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检化验室废气来自硫酸、盐酸及硝酸等无机试剂和乙醇、乙醚、石油醚、甲醇、乙腈等有机试剂使用过程,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1套“SDG+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检化验室楼外无组织排放。《报告表》分析,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经大气扩散后,厂界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浓度最高点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即: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检化验室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湿粮烘干废气冷凝水。 《报告表》提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预处理,检化验室清洗废水由中和沉淀池(2m3)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一同依托现有化粪池(20m3)处理,化粪池出水和湿粮烘干废****点击查看粮库现有废水总排口排入乡镇污水管网,进入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最终排入中泥河;《报告表》分析,项目外排废水可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烘干机、生物质颗粒热风炉、圆筒初清筛、振动清理筛、风机、粉碎机等设备噪声。 《报告表》提出,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高噪声机械设备不布置在离居民近的一侧;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软连接措施;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车间全部采用隔声密闭门窗,车间顶部设置吸音吊顶及吸音棉夹层,大米加工生产车间/****点击查看中心邻居民侧不设置开窗,生产期间全封闭作业;在大米加工生产车间/****点击查看中心南-东南侧、生产线与居民区之间设置连续固定式隔声屏障,采用钢结构+吸音隔声板结构,屏障高度不低于2.5m;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烘干、大米加工等高噪声工序仅在昼间6:00~22:00开展,禁止夜间生产。《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昼间52.76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为检验废液、沾染化学试剂的包装瓶和废培养基、废润滑油、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清杂固废、回转筛固废、谷壳、米糠、麸皮、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内沉降收集粉尘、炉渣、磁选固废、废包装;生活垃圾为隔油池废油脂、食堂泔水、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 《报告表》提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清杂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回转筛固废、谷壳、米糠、麸皮外售饲料厂作原料;不合格品经检测符合饲料安全标准后外售饲料厂作原料,不满足饲料安全标准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销毁;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收集粉尘、炉渣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拉运至田地进行**化利用;磁选固废、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隔油池废油脂、食堂泔水委托特许经营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报告表》所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检验区、药品库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检验区、药品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防渗要求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0m,K≤10—7cm/s。隔油池、中和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防渗要求建设: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K≤10—7cm/s。厂区除绿化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其它方面: 1.环境风险 《报告表》所述,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检化验室检验试剂(乙醇、乙醚、石油醚、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硝酸等)、废矿物油,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类型为风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粉尘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报告表》提出,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检化验室、药品库严格按照“易燃、腐蚀、氧化、剧毒、固体、液体”分区存放检验试剂,有机溶剂全部存放于防爆试剂柜,强酸、强碱、高氯酸单独存放于专用柜,试剂柜下方均设置防渗防腐托盘;配备消防喷淋系统、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等消防设施,防范火灾、粉尘爆炸等突发环境事件;每日检查试剂储存、容器完好、废液暂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废矿物油贮存于合规设置的危废暂存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总量控制 《报告表》核算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如下: 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0.5388t/a、二氧化硫0.053t/a、氮氧化物0.16t/a。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0.9008t/a、非甲烷总烃0.00156t/a、硫酸雾0.00017t/a、氯化氢0.00006t/a、氮氧化物0.00006t/a。 废水:排放量1216.05t/a,COD 0.205t/a,NH3-N 0.01t/a,TP 0.001t/a,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设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