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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社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社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社区及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5-07-02 09:30:00 | ||
2025-07-07 09:30:00 | ||
2025-07-02 09:09:33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社区及基础设施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社区及基础设施项目 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社区及基础设施项目 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2)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①****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②****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③****点击查看设计院和**建工****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④****点击查看。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4家,有1家投标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未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资质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根据第三章3.1.2项第(9)条规定,否决其投标。其余3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审查。 (六)本次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废标情况:****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未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资质证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根据第三章3.1.2项第(9)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如下: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7月01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定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 ****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点击查看设计院和**建工****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 ****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
下浮率 | 1.99%(****点击查看850.42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各阶段设计质量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达到有关规范规定的深度。 | 工期 (交货期) | 总工期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同时为设计 负责人)姓名 | 韦奔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200****点击查看1613) | ||||||||||||
业绩 | / | ||||||||||||||
勘察负责人 姓名 | 孙宝雷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 (AY****点击查看01307)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 ****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同时具有以下2.1设计资质及2.2勘察资质: 2.1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设计院和 **建工****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
下浮率 | 2.50%(****点击查看595.0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各阶段设计质量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达到有关规范规定的深度。 | 工期 (交货期) | 总工期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同时为设计 负责人)姓名 | 林素文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201****点击查看2487) | ||||||||||||
业绩 | / | ||||||||||||||
勘察负责人 姓名 | 李江涛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 (AY****点击查看00632)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点击查看设计院和**建工****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同时具有以下2.1设计资质及2.2勘察资质: 2.1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勘察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 ||||||||||||||
下浮率 (投标报价) | 1.20%(****点击查看069.60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各阶段设计质量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达到有关规范规定的深度。 | 工期 (交货期) | 总工期6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同时为设计 负责人)姓名 | **峰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201****点击查看2281) | ||||||||||||
业绩 | / | ||||||||||||||
勘察负责人 姓名 | 王军 | 资质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 (AY****点击查看00216)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同时具有以下2.1设计资质及2.2勘察资质: 2.1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勘察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县平陵****点击查看工业园工业五路双创大厦一楼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洪女士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222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126 | ||||||||||||
联系地址 | **县迎宾大道西埔****点击查看学校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079)。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