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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柴桥街道芦江水环境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其他说明 | 1、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3、对小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85%(即≤850000 元)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采购人有权利调查其真实性,若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 1、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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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点击查看1284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128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路268号皇府大厦8楼 8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启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点击查看8168
质疑联系人:孙江妃
质疑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9177
3.****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市**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真:/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点击查看375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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