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6月1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点击查看**公司殷家沟采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于2026年8月25日通过了《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乡村发展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25-****点击查看589
附件:****点击查看**公司殷家沟采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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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