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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渔港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渔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渔业码头2277.5平方米,**渔船避风平台2856平方米,港池航道疏浚11.75万立方米,清礁1万立方米,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设施等,临时工程1项。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镇**渔港。
招标范围: 详细勘察(详见任务书)。
2.2 工期要求:开工后6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
2.3 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事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叁仟叁佰壹拾壹元整(小写:¥193,311.00元)。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时间,下同),在**省****点击查看**开发区高栏港大厦22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14日 16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6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省****点击查看**开发区高栏港大厦22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点击查看**开发区高栏港大厦22楼
邮政编码: 519050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 139****点击查看7204
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qq.com
2025 年 7 月 7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渔港建设项目详细勘察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6点30分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