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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现将“**县石湾镇**铁路集装箱办理站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石湾镇**铁路集装箱办理站配套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
建设地址:**市**县石湾镇
项目概况:规划路位于**县石湾镇规划**,路线整体呈西南至东北走向,道**起规划红海路,向北接现状石湾大道,全长约8.3km,其中桩号K3+000~K5+620段属于惠肇高速共线段,全长约2.62km,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设计桩号为K0+050~K3+000和K5+620~K8+291.877段,全长约5.622km,道路红线宽度为40m/50m,近期按双向六车道进行设计、实施,并按远期双向八车道进行预留,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采用沥青砼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2142亿元,工程预计施工期为2年,拟于2025年8月开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市**县人民路6号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68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传真:0752-****点击查看6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单位联系人:王工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地址:**市****点击查看**社区业勤一路29号天汇大厦101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二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日期
项目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