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哈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的公示

关于征求哈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 2026-07-3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提升**化利用水平,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标准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结束,共收到3条意见建议,其中1条已采纳,2条未采纳。未采纳的意见建议中提出餐厨垃圾处置费用要明确,并且费用由收运企业承担,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已作出相关规定,其中《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点击查看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故不予采纳。

****点击查看将对《**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感谢广大市民对****点击查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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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