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凌云乡中心小学校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东辽县凌云乡中心小学校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06-26

招标详情

东辽县凌云乡中心小学校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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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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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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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16:1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昊
项目联系电话 0437-****点击查看05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昊0437-****点击查看059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昊0437-****点击查看0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内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4.1.1项规定:“将谈判响应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外层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得体现其他未要求内容。投标人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需要和纸质版正本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谈判响应文件,载体为U盘(可读),应单独包封。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前附表要求填写的内容并注明“(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字样,否则应答文件将会被拒绝。”变更为:“将谈判响应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外层封套的封口处仅加盖密封章。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得体现其他未要求内容。投标人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需要和纸质版正本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谈判响应文件,载体为U盘(可读),应单独包封。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前附表要求填写的内容并注明“(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字样,否则应答文件将会被拒绝。”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联系方式:郭昊0437-****点击查看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大厦9楼

联系方式:郭昊0437-****点击查看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昊

电 话: 0437-****点击查看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