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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2024****点击查看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二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11:1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邵月娥,孙文广,贾小靖 | ||
总成交金额 | ¥135.2941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115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西公园北街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点击查看54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新****点击查看东街亿峰岛璞园8号楼1层1单元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点击查看1156 |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
合同包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点击查看 | **市**区延静里中街3号院甲6号楼-2至22层101内11层1102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571,995.00元 | 89.95 |
合同包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点击查看 | **市**区延静里中街3号院甲6号楼-2至22层101内11层1102室 | 综合评分法 | 是 | 780,946.00元 | 88.57 |
合同包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C****点击查看0400 养老服务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 1.**县、 服务区域:**、 **区 、**。 2.服务对象范围应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 (1)居住在**市范围内、具有**市户籍; (2)年满60周岁的特困分散供养、享受低保的居家老年人; (3)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包括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包括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 (4)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中标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 一、服务机构须按照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并接受第三方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等,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如下: (1)服务机构须通过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全过程记录。 (2)服务机构的智能设备须免费开放接口,并接入第三方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系统,并通过信息系统持续做好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的24小时动态管理、远程监护和应急响应服务,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等情况。 (3)服务机构须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的上报工作。 2、服务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经验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培训指导服务,投标人须在做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同时,为家庭照料者开展增能培训,提升其照护技能。 3、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经验,拥有稳定、高效的专业服务团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期(自验收报告确认签字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且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硬件建设提供评估设计。 4、投标人须承诺委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完成**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信息填充录入等工作。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对象,未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新评估服务对象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5500元(含设备及3年信息通讯费用);此前已进行相关适老化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项目不重复改造,且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3500元,据实结算。 三.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025年6月底完成。 | 1.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 2.、补贴标准: 对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对象,未进行适老化改造的新评估服务对象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5500元(含设备及3年信息通讯费用);此前已进行相关适老化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项目不重复改造,且每户补贴金额不超过3500元,据实结算。 | 571,995.0000 |
合同包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服务类(****点击查看)
2-1 | C****点击查看0400 养老服务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 服务对象范围 应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条件: (1)居住在**市范围内、具有**市户籍; (2)年满60周岁的特困分散供养、享受低保的居家老年人; (3)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定为失能、部分 失能的老年人,其中失能包括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包括轻度失能和 中度失能; (4)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中 标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结合服务对象意 愿及任务数,确定建床服务对象。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还应有相 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对拟建床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 期使用权,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 改造规划,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 照料人)。 | 2025年6月底完成。 | 综合考虑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 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 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 改造,并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 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 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 管理,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 | 780,946.0000 |
邵**、孙**、贾**(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一包):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包):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西公园北街北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5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新****点击查看东街亿峰岛璞园8号楼1层1单元104
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11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话:136****点击查看1156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