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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说明:
1、招 标 人:****点击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3、项目名称:**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4、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5、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8日
6、澄清日期:2025年6月20日
二、澄清事项、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 ||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现更改为 |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2022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正在实。 | 类似项目是指:2022 年 5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正在实 施或承接过市政工程总投资额在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以上的设计业绩。 |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投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备注: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 □不设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备注: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 □不设招标控制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4) |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取 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取 0~30%)。 【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 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各设区市的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后计分。如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0,考虑到 0 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 替,此设计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 0 分,-5 分,-10 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 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 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 分;乙: -5/20x100*30%=-7.5 分,丙: -10/20x100*30%=-15 分。】 |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100 %(取 70%~10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0%(取 0~30%)。 【备注:①由招标人决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区市级比例,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 文件内;②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 100%,各设区市的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③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中查询后计分。如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最高的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0,考虑到 0 不能作为除数,此时应选择该市最高的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代 替,此设计企业可不为此次投标人。如,甲、乙、丙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市级评分为 0 分,-5 分,-10 分,该市最高的勘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为 20分,市级诚信分得权重为 30%,则各投标人市级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甲:0/20x100*30%=0 分;乙: -5/20x100*30%=-7.5 分,丙: -10/20x100*30%=-15 分。】 |
二、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补遗、更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补遗、更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
四、公告媒介:(http://www.****点击查看.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交易中心(http://ggggjy.****点击查看.cn:900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zfcg.****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zfcg.****点击查看.cn/)发布。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市仙衣路1111号 地址:**市金港大道935****点击查看中心17楼1722室
邮 编: 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覃国昂 联 系 人: 黄韬
电 话: 0775-****点击查看532 电 话: 0775-****点击查看700
传 真: / 传 真: 0775-****点击查看700
2025 年 6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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