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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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城市水源****点击查看水厂工程施工(XYSZ-JSGC202506SZ-****点击查看02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6SZ-****点击查看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城市水源替代工程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点击查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水厂拟选址地块位于**市机场路以北、西经六路以东、北纬十六路以南、西经五路以西地块。 建设规模:****点击查看水厂一座,近期规模40万m3/d,**常规处理及污泥处理系统。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 合同估算价:27678.0万元 | |||||||||||||||||||||
2.3其他:1.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本项目是****点击查看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3.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申请人近五年(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中水处理规模不小于20万m3/d****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处理厂、再生水厂)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④****点击查看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 (4)项目班子成员: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拟投入市政工程施工员(不少于2人)、市政工程质量员(不少于2人)、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近半年(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5)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点击查看公司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点击查看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点击查看.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第1-8项由申请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第5-6项由申请人提供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7)申请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申请,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8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点击查看.cn/)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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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