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顺序轮候项目结果公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顺序轮候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4-10
马尔****修厂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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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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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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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4****点击查看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包名称:****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省****点击查看市团结街110****点击查看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6363

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地址 成交金额(元)
****点击查看 美谷街211号 1080.00
三、成交标的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报价单价(元): 1800.00 数量: 1 报价优惠: 折扣率60.00% 优惠价(元): 1080.00

服务内容: 2024— 2025年度**州****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标准: 2024— 2025年度**州****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024—2025年度**州****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2) 服务名称: 其他要求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采购人车辆在进厂维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负全责,交通 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

服务标准: 采购人车辆在进厂维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负全责,交通 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3) 服务名称: 响应时间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小修不超过3天,大修不超过7天,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说明:1 、小 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 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2 、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 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 复车辆寿命的修理;3 、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 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

服务标准: 小修不超过3天,大修不超过7天,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说明:1 、小 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 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2 、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 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 复车辆寿命的修理;3 、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 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4) 服务名称: 维修档案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 、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 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 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 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2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 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 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开放相应数据接口。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

服务标准: 1 、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 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 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 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2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 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 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开放相应数据接口。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5) 服务名称: 维修档案

报价单价(元): 0.00 数量: 0 优惠价(元): 0.00

服务内容: 1 、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 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 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 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2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 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 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开放相应数据接口。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

服务标准: 1 、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 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 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 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2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 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 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开放相应数据接口。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服务人员组成:

序号 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 的相关 规定执行。 1
2025年04月08日
征集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