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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学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现就****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学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点击查看中学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点击查看)。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中学项目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采购,****点击查看中学投用区域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GB/T 18883-202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5项指标,共需检测 376点位,本项目预算为3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省**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路199号4幢603室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5037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5年7月30日14时00分00秒
**市**区瓶窑市民之家北6楼(**区瓶窑镇前程路20号)1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25年7月30日14时00分00秒
**市**区瓶窑市民之家北6楼(**区瓶窑镇前程路20号)1号开标室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质疑、投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对认定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行为依法提出质疑、投诉。但如果认定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行为合法,符合性审查之后的评审活动对其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其与符合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不具有利害关系,不具备对符合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相应质疑、投诉的资格。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gks.****点击查看.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点击查看(**省**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路199号4幢603室)
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点击查看0113。十一、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罗工 0571-****点击查看5880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路199号4幢603室
项目联系人姓名:戚彬,电话:136****点击查看5037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