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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生活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收操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主**生活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收操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的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07月31日结束。****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意见,经招标人确认,现将评标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5日)
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
质量承诺
工 期
维护期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128.00
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通过各级验收合格。
合同签订后80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功能上线,包括: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垃圾处理费电子票据开具功能调整、硬件环境配套升级改造; 一阶段完成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二阶段功能上线,包括:完成统计报表及查询功能;二阶段完成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三阶段功能上线,包括:垃圾处理费账户、账单管理、出账逻辑优化;整个项目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项目验收时间:自系统平台上线试运行满90个日历日后
系统维护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年,维护期内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超融合一体机整体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维护期满后,软硬件运维及质保费用不超过项目建设费用的10%。
否决投标人名称
原因
****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二)**市主**生活垃圾处理费自来水代收操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硬件升级改造技术要求及标准—— “4★本次投标产品具备软件与硬件松耦合特性,不绑定硬件厂商及型号,能够同集群异构支持 DELL、HPE、Lenovo、Inspur、H3C、超聚变等主流x86服务器。(提供官方兼容性列表文件)的要求及标准”的要求。
****点击查看**公司
若对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中标人和参与****点击查看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唐家琼
联 系 电 话:0871-****点击查看9620、****点击查看4397、****点击查看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