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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点击查看处理厂运维项目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业绩合同中有明确总金额是大于150万且中标公示网页有总金额,但因项目在运营中,发票未开具达到150万元,是否能提供带有总金额大于150万的合同加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时间段的发票
回复: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均不低于150万元的业绩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所调整,详见下表:
序号 | 招标文件位置 | 调整前内容 | 调整后内容 |
1 | 第二章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 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 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合同未体现总金额的,合同中污泥处置含税单价*对应数量的总金额大于等于150万元为有效合同金额。 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
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