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0537-****点击查看283;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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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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