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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将精酿啤酒、茶饮料、米酒及啤酒小镇生态文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精酿啤酒、茶饮料、米酒及啤酒小镇生态文旅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经开区
项目性质:**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47.06亩,**生产、办公研发及倒班住宿、啤酒小镇精酿啤酒体验参观、品鉴休闲区馆等,总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40立方米全自动糖化、蒸煮系统、提取罐、发酵罐、储酒罐、杀菌系统,1.5万罐/小时、2.4万瓶/小时灌装线,以及啤酒小镇生态文旅景观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5819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经开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汝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4180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68****点击查看中心1#楼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