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09月27日我局拟对冶源街道寺头石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7日-2024年09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点击查看7602 电子信箱:****点击查看@126.com 通讯地址:**县**街道**路17****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9号 邮编:262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1
冶源街道寺头石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市**县冶源****点击查看水库****点击查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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