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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点击查看**港**港区新坝作业区**港务公用码头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港**港区新坝作业区**港务公用码头工程项目
投资规模:33239.12万元
建设地点:**市**区李典镇秀清村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港区陆域拟征用地约4.9万平方米(约合73.5亩),拟建设3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年通过能力为463万吨,码头泊位长度390米,本项目设计吞吐量为440万吨。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区域各环境功能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项目营运期间无污染物排放。
从环保角度而言,****点击查看在**市**区李典镇秀清村进行**港**港区新坝作业区**港务公用码头工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裴主任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100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评价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6396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