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6日我局受理并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环评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县晋原镇潘家街四段9****点击查看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1896 联系传真:028-****点击查看227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建设单位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承诺文件 |
1 | ****点击查看基地建设项目 | **县青霞街道孟湾东道390号 | ****点击查看 | **环川盛达****点击查看公司 | |
注:根据《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