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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桑梓分洪道堤防两侧农田配套设施施工(第2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2)投标报价:****点击查看4334.46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225日历天
(5)项目经理:王环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津11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07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2)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530.51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225日历天
(5)项目经理:候丽丽,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川2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75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2)投标报价:****点击查看7054.05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225日历天
(5)项目经理:宋海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213****点击查看0577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春鸥,高健
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6081,182****点击查看2762
电子信箱: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5月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