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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市**区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市****点击查看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025】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询比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区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省**市**区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三条市政道路人行道维修改造。
2.4建设规模:羿神街两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外墙改造为主,总改造面积约63361㎡,其中住宅楼节能改造面积约33908㎡,公建、行政办公楼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约29453㎡,同步恢复店牌标识面积约 3040㎡。久安路、建设路、盘秀路三条市政道路人行道维修改造总面积约51600㎡。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2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自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须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社保纳税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点击查看购买文件。
4.2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点击查看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99****点击查看862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5-****点击查看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