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要求,开展**县**江镇萤石重晶石选矿加工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2222
二、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占工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9072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江镇萤石重晶石选矿加工改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选址及工程规模: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江镇**村香树凼组,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3976㎡。年浮选10万吨汞矿。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是项目直接影响区****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调查对象包括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受影响的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到****点击查看。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