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木质空间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点击查看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木质空间新材料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1亿元,**厂房建筑面积约5670平方米及堆场11723平方米,购置木材切割锯台、多片锯、卧锯、四面刨、梳齿机、沙光机、拼接机、叉车、抱机、电力烘干窑等主要生产设备75台(套),采用木材锯切、木材烘干、沙光打磨、齿接直拼(粘合胶)、防腐喷涂(水性漆)等主要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木质空间新型材料。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2642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园区**路8号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1938
地址:**市**区国展路29****点击查看中心)6幢818室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3)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