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项目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及项目技术参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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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4-30

招标详情

龙门石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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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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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项目中拟采购的进口产品有:激光清洗机1套、手持三维扫描仪1套、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套、扫描电子显微镜系统1套、高光谱成像仪1套、超景深显微镜1套、离子色谱系统1套。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非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采购部分进口产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郭国宁 洛****点击查看检测中心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敏 ****点击查看医院 副研究馆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魏** ****点击查看事务所 高级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田国杰 ****点击查看博物馆 研究馆员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燕萍 ****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医院 主任护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06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5月12日18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5月14日18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潜在投标人对该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异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北****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001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市民生路1号
联系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26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鸦岭镇鸦岭村东街2排11号院2层2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6412
附件(7)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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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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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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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石窟研究院文物保护实验中心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技术参数_20250430161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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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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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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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到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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