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审服(批)发〔2024〕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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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报送**市八里桥环卫综合体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已收悉。****点击查看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及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将**市八里桥环卫综合体提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市**区。
二、建设内容
对八里桥垃圾转运站原址进行提标改造,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的收运和转运设施、厨余垃圾处理、大件垃圾破碎、渗滤液处置、大件垃圾分选系统、有毒垃圾暂存,包含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车辆及相关附属工程。
三、有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精神执行。
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局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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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