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开《**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工程(续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工程(续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项目名称:**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工程(续建)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1011室(来信请注明**港三山港区中外运码头工程(续建)项目环评公参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链接(其中隐私,安全及商业涉密信息隐去);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祖旺;
联系方式:0553一****点击查看668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参说明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OBsFIEshtkGUI5YMTcCHVQpwd=xh6c
提取码:xh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