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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羊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大羊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O)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以及运维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大羊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3建设地点:位于**县大羊镇。 2.4建设规模:****点击查看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站建设地点为原二中家属院西侧,处理能力为200m3/d;管网约4500米,管网涉及府前路、府西一街、西南村大路、府东街、市场街;****点击查看泵站一处,**污水检查井约100个。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含项****点击查看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成竣工(含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系统调试成功);运营维护周期:1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2.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3万元;其中施工费:365万元,设计费18万元,运维费80万元。 注:运维控制价=单价*120m3/d*365天*10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2.8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等);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运营维护,****点击查看处理站10年的运营、维护、重置、更新等(含运营期内的所有设备维护和重置、控制系统维护和更新等全部内容)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O)。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给水排水);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运维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证或职称证或上岗证书。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 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13日08时30分(**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驻地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00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泰****点击查看花园三期二号商业楼31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718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718 8.4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点击查看(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026,地址:****点击查看驻地)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