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域北水环保-副产氨水询比价

北京区域北水环保-副产氨水询比价

发布于 2025-07-30

招标详情

北水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询比价公告

**区域北水环保-副产氨水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07-30 14:52:39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08-03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4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8-04 11: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8-04 15:00:00

采购类别:辅助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点击查看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点击查看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副产氨水^20% 化工辅料 2100.000 TO 承兑、电汇 北水环保 NH3含量≥20 , 氯离子浓度≤0.1%,(不允许含危废品)

收货地址: **市**市市辖区**区马池口(地区)镇北小营村东(**金隅****点击查看公司)

┃详情描述

特别提示:1****点击查看副产氨水样品:****点击查看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名后,向招标方提供氨水样品不少于200ML,****点击查看公司质量部人员对投标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化验,试验结果作为评标条件之一。(截止时间 2025年8月3日17:00(收到时间),投标方未在上述时间寄送样品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寄送地址:**市**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金隅****点击查看公司,贾文喜/135****点击查看1790)。

2、投标单位样品检测结果符合企业报名审核条件后,报名审批给予通过。

副产氨水询比价文件

1、报价采用招采平台一次报价为准,不进行二次澄清报价。报价前请与工程师核实清楚尺寸及规格型号、要求到货时间、品牌及生产厂家等要求,报价后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将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参与平台业务。

2、****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在投****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如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签订过程中****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库,终止合同签订;在合同签后,****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库的,合同执行完成后终止**。

3、请注意招采平台上各项的单位及数量,税率等基础信息,避免填写错误。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价格。

4、报价供应商应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并以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清单视同此次报价无效。

5、供应单位须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与发布详细相符、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并可提供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若出现假冒伪劣、贴牌、翻新等不合格产品,该批不予结算,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6、卖方负责免费运输,****点击查看公司指定地点。并且承担交货前所有费用。

7、****点击查看公司送货车辆必须为国六危险品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车辆限载要求运输,不得超载、超长、超高。送货人员自行筹备并规范佩戴反光背心、蓝色安全帽、口罩,按要求登记车辆等个人信息。

8、如遇环保检查****点击查看公司通知立即停止进厂,****点击查看公司进厂的社会道路上停留

9、开票方式:一票结算,由乙方给甲方开具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完整金额的货款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12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

(2)甲方所有货款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汇款方式结算及其它付款方式。

第一条 质量标准及要求

1、本次采购副产氨水^20%数量约为2100吨,具体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进厂量进行结算。

2、副产氨水20%浓度要求:NH3含量≥20 , 氯离子浓度≤0.1%,(不允许含危废品)。

3、氨水应无色透明,不得含有对氨水储存罐体有腐蚀性的液体,也不能含有对水泥脱硝不利的液体及物质,以免影响脱硝效果或造成设备损坏。

第二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以买方通知卖方为准。

交货地点:卖方交货至签约****点击查看指定地点 。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卖方负责运输,车辆要求:国六或新能源车辆,运费及卸车费用由卖方负担。货物在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如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运送货物,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应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车辆运输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以买方磅单计量为准。

2、外观质量以双方现场验收检验为准,且每车产品都要随车携带质量报告单。氨水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取样化验,20%浓度氨水NH3浓度大于等于20%准予卸车。买方应在氨水进厂8小时内出具化验结果并通知卖方,如卖方对买方的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化验结果通知(含电话)时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则视为同意买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买卖双方将封存的留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的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此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货到买方厂内,经质检部门质量检验后,若氨含量未达标,当氨浓度大于等于19%但未达到20%时,若每降低0.01%,则根据合同条款,当期单价将相应扣减0.05%;若氨浓度低于19%,则每降低0.01%,当期单价将依据合同约定扣减0.1%。若氨含量低于18%,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责赔偿。若连续两批次的送货抽样检验结果均未达标,买方有权中止卖方的供货。

2、如果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向买方供货,卖方应提前不少于30天通知买方。若卖方不通知买方,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3、如果卖方不按照合同执行,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非买方原因卖方迟延一天签订调价函买方有权扣罚卖方500元/日,扣罚金额按延迟天数累加计算无上限限制。

4、履约保证金: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及时缴纳履约保证贰万元整,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扣罚金额原则由卖方依据买方考核通知单到买方财务部缴纳现款,拒绝缴纳现款的,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扣罚时,卖方应补足履约保证金,卖方拒不补缴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从卖方应付账款中扣罚。合同执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买方将考核扣除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卖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5、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政策或企业税率变化而变化。

6、在合同签后,****点击查看集团黑名单库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联系人

李国洋 / 139****点击查看0471

贾文喜 / 135****点击查看179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点击查看2980-2551

监督举报邮箱:****点击查看@sina.com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