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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粉煤灰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回填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粉煤灰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回填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项目
3、建设地点:**市**县新营子镇
4、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园区粉煤灰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将圐圙兔支沟6区域作为填料场,建设填料场系统(包括初期坝、地基处理、坝体护坡、子坝等),粉煤灰运输系统(道路工程、边坡防护等),防排洪系统(洪水倒排管道、排水竖井、消力池、收集池等),填料场防渗系统、绿化等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当填料海拔标高达到1220米时,库容约为1085.05x104m3。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①对象为区域内受影响人群;
②通过在当地网站和报纸进行公示,采集的反馈信总整理分析;
③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④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通过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7R8fv5ea3TybkgFRYsoEw 提取码:sb9d)
索取纸质版报告查阅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邮件发送至nmgljhb2001@163.com邮箱,信的寄送及面谈地址为**自治区呼和浩****点击查看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自治区呼和浩****点击查看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71-****点击查看456
四、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点击查看公司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新****点击查看北路与北二环交汇处1****点击查看商务中心C座7层
联 系 人:温彩云
电 话:136****点击查看8632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