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省紫****点击查看公司高寨窝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
现将《方案》及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点击查看地质灾害防治股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762-****点击查看386。
附件:1.**省紫****点击查看公司高寨窝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
2.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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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