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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58638D | **省**市**区****点击查看广场1幢1701室 | 89.22(均分制) | ****点击查看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中惠大道与育才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中惠大道与育才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市**区前洲街道中惠大道与育才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605847㎡(约908亩),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须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并结合场地现状,对本次中惠大道与育才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通过**区环保部门参与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取得**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提交全套成果文件并上报**区环保部门审查,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服务标准:中标供应商必须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出具的调查报告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满足采购需求,并协助采购人取得**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中标金额100万-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8%,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0.25%,打八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67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前洲街道端楷桥360号
联系人:孙喜玲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话:0510-****点击查看398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