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25

招标详情

广东粤电惠新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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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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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点击查看市**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建设2×500MW(9F改进型)“一拖一”多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厂区规划用地面积为7.972hm2。项目已于2023年8月23日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总工期23个月,计划于2025年8月28日(主厂房基础浇第一方砼)开工,实际开工时间由招标人确定,若实际开工时间延后,则工期相应顺延,但投标人不得以开工时间推迟为由向招标人提出各种索赔要求。

2.2招标范围

****点击查看 2套500MW(9F改进型)的 “一拖一”多轴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不含桩基工程、不含厂前区建筑)以及单体调试、相关验收及取证、设备(材料)代保管、工地管理、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小管道设计等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项有效的资质条件: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包括安装单位和建筑单位)单位组成数量不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安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基本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建筑及主体安装工程业绩;或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及主体安装工程的业绩。

注:

①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点击查看公司、**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资料(只有提供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等才为有效业绩);投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界定。

② 每个工程投运业绩必须同时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安装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安装工程不在同一工程项目的为无效业绩。

③ 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 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内部职责分工的,还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⑤ 若为分包业绩,则需出具业主竣工验收证明。

3.3.2投标人为联合体

(1)本项目必须由安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主体建筑及主体安装工程的业绩;或具有独立承担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和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及主体安装工程的业绩。

(2)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单位)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主体建筑安装或主体建筑工程的业绩。

注:

①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点击查看公司、**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资料(只有提供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等才为有效业绩);投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界定。

② 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工程投运业绩必须同时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安装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安装工程不在同一工程项目的为无效业绩。

③ 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 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内部职责分工的,还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⑤ 若为分包业绩,则需出具业主竣工验收证明。

3.4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

(1) 资质要求

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资料),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本次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要求同上。

(2) 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至少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担任过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应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装机容量、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任职情况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中应有本次投标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投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界定。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投运业绩必须同时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安装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安装工程不在同一工程项目的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内部职责分工的,还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为分包业绩,则需出具业主竣工验收证明。

3.4.2项目土建副经理

(1)资质要求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本次投标项目土建副经理由联合体非牵头单位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土建副经理必须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资料),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

(2)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至少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主体建筑工程项目土建副经理或专业经理的业绩;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本次投标项目土建副经理须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担任至少1个国内已投运的单机容量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或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主体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本次投标项目土建副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应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任职情况等内容的业绩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经盖章的用户证明文件)中应有本次投标项目土建副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投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界定。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的业绩,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内部职责分工的,还须另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若为分包业绩,则需出具业主竣工验收证明。

3.4.3项目安全总监

资质要求

担任本项目的安全总监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的中华人民**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为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资料),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项目经理/项目土建副经理、项目安全总监不为同一人。

3.4.4证明材料

3.4人员要求中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承诺函。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

4.2投标登记:2025年7月26日00:00至2025年7月31日00:00时(**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登记申请表》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n)办理登记手续。《投标登记申请表》自****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3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7月26日00:00至2025年7月31日00:00时(**时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点击查看.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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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点击查看93172,服务QQ:****点击查看17701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当天)上午09:30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省**市**区天润路333****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6. 其他事项

6.1招标代理机构和买方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2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方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1室(邮编:510060)

电邮:****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人:曾穗恒、范勇红、彭智杰、钟铭、(020-****点击查看0304、020-****点击查看7070)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沙田镇东澳村**大道813号

电话:0752-****点击查看662 0752-****点击查看649

联系人:钟工(商务) 郑工(技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关于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点击查看中心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点击查看.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点击查看.cn”。本公告的修改、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25日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www.****点击查看.cn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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