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上村****点击查看公司购置电动叉车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点击查看环境局**管理局业务经办人反馈。
附件:拟补贴项目表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9979,邮箱:tanzhiqi@szpsq.****点击查看.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