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21〕67号),按照“市主导、县区实施”的原则,完成了2024年全市79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剔除水、电、气、污水处理、采矿等38家不参与分类的企业,其余754家评为A类的企业162家、B类企业346家、C类企业199家、D类企业47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止。
参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至属地亩均办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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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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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