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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领域“一产品一足迹”碳足迹核算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市重点领域“一产品一足迹”碳足迹核算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重点领域“一产品一足迹”碳足迹核算 服务范围: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的通知》,选取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市6家重点企业12个重点产品开展碳足迹核算。 服务要求:供应商对本地区列入产品清单的重点产品逐一开展碳足迹核算,参考国内外已发布的产品种类规则及技术规范,合理选取碳排放因子,科学核算产品碳足迹,精准识别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重点环节,通过**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形成碳足迹核算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天内通过**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碳足迹核算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初审。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鲍官玖、季立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中心3楼、****点击查看开发区滨河路517号,联系电话:夏先生 159****点击查看4127、杨先生 130****点击查看6827。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中心3楼
联系方式:夏先生 159****点击查看4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滨河路517号
联系方式:130****点击查看6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0****点击查看6827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