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县**镇大洞**岩矿山无害化磷石膏固化充填及覆土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县**镇大洞**岩矿山无害化磷石膏固化充填及覆土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项目选址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县**镇大洞**岩矿山;本项目修复面积约57880.8平方米,合86.82亩。建设内容包含:场地平整、防渗系统建设、导排工程建设、回填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绿植工程、配套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工程。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温先生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137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32774@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水陆源****点击查看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11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551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9205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huiluyuan.cn/2025/hpgs_0630/651.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团体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对本工程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团体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