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连平县城新城片区(连平河以东)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公开选取【水资源论证】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连平县城新城片区(连平河以东)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公开选取【水资源论证】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4-12-3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县城**片区(**河以东)水**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编制区域水**论证评估服务,组织专家论证,报相关部门备案。
其他
仅承诺服务即可
1、资质要求: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介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存在近两年内有失信行为记录的,项目业主有权取消该中选服务机构的报名和中选资格。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时间完成。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根据《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指引〉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1931 号)和《****点击查看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论证区域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函〔2021〕388 号),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1999] 1283 号)进行核算,最终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
2025-01-03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