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批复 |
1 | **爱立德新****点击查看公司年产50.7万台新能源充电桩项目 | 67 号 | 2025年5月12日 | |
2 | ****点击查看公司年产10万套房车空调及宠物用品技术改造项目 | 镇环许〔2025〕73号 | 2025年5月14日 |
公告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点击查看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4117 传真:****点击查看6356
通讯地址:****点击查看**南路55-57****点击查看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