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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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
7、质保期:/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3、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时30分(**时间)。
2、反馈方式:将项目报价、****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等)等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guihe@tj.****点击查看.cn或将纸质文件提交到****点击查看行政管理室905室。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附件:项目需求
主要针对**市**区重点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采集的地下水样品开展质控分析比对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实验室CMA检测资质,附表中应具备地下水中氟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挥发酚、硫化物、汞、硒、六价铬、`碘化物、砷、镍、铜、锌、镉、铅、铁、锰、铝、、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氯离子、硫酸盐、氰化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项目资质能力;2.应具备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仪、气相色谱仪等设备仪器,并提供检定/校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