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2025~2026年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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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2025-2026年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项目组织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服务,服务期限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服务期内需提供2次收运,期限内若收运量超出下表年预计量则按报价单中的超出单价向另行结算收费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年预计量(吨)

废物形态

包装方式

处理方式

1

废活性炭

900-039-49

0.001

固态

袋装

焚烧

2

实验室废物

900-047-49

0.5

固态

袋装

物化

3

实验室废样品

900-047-49

0.1

固态

袋装

物化

4

实验室无机废液

900-047-49

1.3

液态

桶装

物化

5

实验室有机废液

900-047-49

1.3

液态

桶装

物化

6

实验室废试剂

900-999-49

0.3

液态

桶装

物化

7

实验室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制纯水浓水、更换的喷淋废水

900-047-49

3

液态

桶装

物化

合计

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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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处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危险废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提供给采购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资质,且证件合法有效。若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存在不实之处导致采购方遭受任何第****点击查看政府机关的处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附件履行。

3.采购方根据生产情况,可提前通知供应商前往收取危险废物,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供应商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采购方收取危险废物,不影响采购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供应商运输的车辆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车况良好,采取符合法定、安全、环保标准的相关措施进行运输。

5.供应商若无法自行处置采购方的危险废物而需移转第三方处置的,转移前,供应商须以书面通知采购方并征得采购方同意。****点击查看机关的审批文件的,供应商应在取得审批文件后再转移。供应商应保证其所移转的第三方具备处置所转移废物的资质,若该第三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供应商应就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供应商负责到采购方指定的贮存场所提取危险废****点击查看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7.供应商按采购方通知时间安排符合约定的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至采购方指定地点收集采购方危险废物,废物转运时,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及结算。

8.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采购方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所做的危险废物处置方式是合法的,并且是有效的。必要时候,采购方可对供应商进行监督和指导。

9.供应商收运车辆以及司机等人员,应当在采购方区域内文明作业,并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10.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若有此情形发生,供应商人员须立即清理,并承担此情形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

11.由供应商的人员协助搬运装载废物的容器,如果在收集废物、装卸装载废物的容器的过程中出现废物泄漏等事故,应配合恢复收集区的清洁。

12.供应商应对任何从采购方得知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废物来源、废物情况、废物价格、处理流程、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经验和数据,承担保密责任。在没有采购方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向第三人公开。

13.双方交接危险废物时,必须认真核对《危险废物电子联单》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并填写《废物交接联单》。

14.供应商出采购方区域之前,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意外或事故,供应商根据事故鉴定报告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出采购方区域之后,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但是如因采购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6款造成意外或者事故,所有责任由采购方承担。

三、资格条件

1.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法律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必须符合《****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范围内。

4.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5.不同的报价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不接受其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报价人。(参与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报价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询价截止日当天前7日内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项目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资格且在有效期内)、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的委托证明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及报价单、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2.投标文件(邮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

营业执照副本或多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的委托证明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

****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既往项目相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单(按采购内容编制 )。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本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搬运人员费用、运费、打包费用、措施费用及税款等。

5.出现报价相同时,则以同类项目过往业绩等作为评价指标,同类项目业绩多者优先。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双方**情况,可协商续签。

五、公告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1.本询价公告时间:2025年6月19日到2025年6月26日,咨询时间为公告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

2.本次询价公告同步在我院公众号发布。

3.请在公告有效期提供报价文件,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sysu-hz.org,也可现场递交报价材料。

4.联系方式:0752-****点击查看079,联系人:李先生

5.开标地址:**省**市大亚湾区科技路5号****点击查看211会议室。

6.开标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 9:30 时。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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