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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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7-18
远东****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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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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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委员会**市****点击查看**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2024)0121号 **市****点击查看**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市东**东直门南大街11号B座11层1101室 1,3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点击查看**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敏、魏朝辉、牛永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支付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0,6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首阳大厦13楼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2015
附件(4)
服务报价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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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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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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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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