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点击查看办公厅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环办便函〔2021〕341****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豫环办〔2024〕29号)、《**省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行动方案》(豫环办〔2024〕39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点击查看环境局于2024年-2025年6月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审核。
经企业自评申报、市县两级审核、省级复核,拟评定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46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公示期限:2025年8月4日至8月6日。
联系电话:0374-****点击查看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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